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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051401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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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李明賢、呂雪慧╱中時電子報報導】

 

行政院房地合一課稅出爐!行政院召開政務審查會,拍板房地合一課稅制度,最大調整是境內自用住宅免稅額,從財政部總售價四千萬元免稅門檻,調整成依獲利所得給予400萬元免稅額度,超過部分依10%分離課稅。

 

政務委員杜紫軍解釋,新制設有日出條款,從105年元旦開始新購房屋,或是103年之後取得、持有2年內出售,才會採取新稅率課稅,因而目前國人所持有的住宅都不受影響。 

 

賦稅署長吳自心解釋,400萬免稅額,是以出售2000萬房屋、以3%的資本利得來計算6年獲利,得出此一門檻;杜紫軍強調,房市交易約91%以下,都屬於2000萬以下,新制對多數人並沒有影響。

 

為杜絕外資杜資炒房,針對外資個人來台買房短期持有課45%重稅,比財政部版35%更重,但持有超過一年者,仍維持財政部版35%。

 

至於對公司買房,將合併營利事業所得課稅稅率為17%,但若總機構在台持有房地未滿一年,稅率也從重課45%,超過一年以上課35%。

 

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自105年1/1日後實施上路,行政院指示財政部再舉辦實體及網路座談會,向外界徵詢意見,若有異見再作修正,於本會期前報立法院審議。

 

報導來源:政院版房地合一稅出爐 400萬免稅額 餘依10%課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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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李昭安/聯合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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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沈婉玉/聯合報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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